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关于做好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具体选拔和培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周子龙
副组长:欧旭理 李孜军
组 员:马国荣 邓红卫 黄锐 李地元 尹土兵 陶明 蒋冲
秘 书:秦俊 肖陆伟 肖碧涵
二、选拔对象与名额分配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本院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8级本科生;第二类为本院2019级本科生。
入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研究生院下达我院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专业成绩排名3%~8%的名额共6名,其中第一类2名、第二类4名。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
专业 |
采矿工程(T) |
安全工程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第一类(2018级) |
|
1 |
1 |
第二类(2019级) |
2 |
1 |
1 |
备注:
(1)第一类中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8级本科生入选拔尖计划不占表中名额。
(2)当某一专业指标数未用完时,可调整到同类的其他专业使用。
三、选拔推荐条件、规则及要求
(一)选拔推荐条件
“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推荐条件依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一】)执行。
注:
① 申请者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② 申请者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节点的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
③ 成绩排名以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专业排名为准。
④ 申请者将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关于做好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附件2。
(二)选拔推荐规则
人选“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其博士阶段的专业必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不予推荐。具体为:本科为采矿工程专业的只能选择攻读矿业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本科为安全工程专业的只能选择攻读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本科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的只能选择攻读力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岩土工程等专业博士学位。
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依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二】)计算确定其综合测评总分,并依据综合测评总分按专业进行排名(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时,依据前三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初步拟定各专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截止2021年9月9日公布的成绩为准。
2.论文、专利、成果、奖励等以国家、省级和学校等部门2021年9月9日及以前认可的为准,同时需提供文件、证书和支撑材料原件。
四、选拔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9月10日17:00前,学生自愿报名,并将申请材料(《通知》中的附件3、附件4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提交到学院学工办。
(二)9月15日前,确定选拔推荐候选人名单。程序如下:
1.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附件2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本细则第三条的推荐条件进行筛选,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
2.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依据第三条的选拔推荐规则进行遴选,初步拟定各专业推荐候选人名单。
3、将拟定的推荐人名单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签订《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并在本院张榜公示5天,同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 9月20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要求和安排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六、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院“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
联系人:
秦俊老师(研工办)
肖陆伟老师(学工办,负责2018级申请材料接收)
肖碧涵老师(学工办,负责2019级申请材料接收)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