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参评对象
1、评定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读研究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
2、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1)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指: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下同)学分要求者;
(2)参评时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本办法及附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
(4)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7)上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8)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9)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注: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
二、 评定原则
1、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但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研究生可同时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和各项校级奖励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和各项校级奖励金。
3、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参选条件必须首先符合《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4、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托各专业学科秘书对申报学生的学术成果进行认定核分。
5、在申报奖学金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研究生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 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按照学校下达的硕士和博士的指标分开评选,其中硕士二年级和三年级名额按照3:7分配(不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校长奖学金创新奖硕士和博士的指标按照7:3的比例划分(不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硕士二年级和三年级名额按照3:7分配(不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校奖/院奖按分值高低评选。
四、 评定指标
1、学术论文计分
类别 |
SCI |
SSCI |
EI |
CSSCI |
ISTP |
CSCD |
会议论文 |
计分 |
JCR一区10、二区7、三区5、四区3 |
6 |
2.5(含国家一级学会会刊) |
2 |
0.6 |
0.6 (仅限硕士) |
0.2(仅限硕士) |
注:
(1)国家一级学会的学术会刊,一个学会只取其最权威的一种。例如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会刊取《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中国金属学会会刊取《金属学报》、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会刊取《中国安全科学学报》、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会刊取《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中国力学学会会刊取《力学学报》等。
(2)ISTP必须出具论文检索证明。
(3)会议论文集须公开发表有正式刊号,会议必须为全国级别及以上的学术会议。
(4)EI增刊若被检索收录,按照相应被检索的级别分数计分。
(5)国际会议论文被SCI检索但未分区的按照SCI最低档计分。
(6)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iticle),通讯作者(非一作和导一本二)不加分。
(7)发表在以下杂志的论文不计分:《Disaster Advances》(增刊)、《Materials Science Forum》《Key Engineering Materials》《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Advancesin Scienceand Technology》。
(8)成果认定以提供正式出版或正式发表的原件为准,并附上带有发表页码的论文全文,每篇学术论文成果须导师手写签名并注明:“正式发表”。
(9)申请人在奖学金申报截止日后获得成果原件的,不能补报申请本学年的奖学金。多个第一作者按“同等贡献”大小平均分摊一篇。
(10)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的,参考学术论文计分。
(11)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认定以学院各学科秘书审核为准。
2、科研获奖和发明专利计分
名次 |
1 |
2 |
3 |
4~6 |
第6名以后 |
权重 |
1.0 |
0.6 |
0.4 |
0.2 |
0.1 |
注:
(1)科技获奖以中南大学为完成单位。专利授权以中南大学为授权单位。
(2)科研获奖和专利计分系数:国家级一等奖乘以系数100,国家级二等奖乘以系数80,省部级一等奖乘以系数10,省部级二等奖乘以系数6,省部级三等奖乘以系数3,非政府奖励下调一级计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乘以系数3.0,申请的发明专利已公开的乘以系数0.5。
3、综合素质分
A、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计分标准:
注:
a)担任干部时间至少1年;担任多项职务者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学生干部加分须提交当年度个人工作业绩总结材料(含电子稿)1份。
B、参加学科、科技、学术、创新创业等竞赛加分:
注:
a)集体项目分值减半加分;b)不重复加分。
C、参加学术会议或论坛,论文获奖或获得荣誉加分:
注:参加我院承办的省级论坛等学术活动,获得“优秀论文”和“十佳论文”参照部省市级给予酌情加分。
D、其他加分:作为主要成员(博士生个人排名前5,硕士生个人排名前8)提交的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予以重要批示并产生重大影响;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效益的,评审委员会酌情加分,以兹鼓励。
五、 分值统计
硕士二年级:总分=绩点*1.5+学术论文计分+科研获奖和专利计分+综合素质分
硕士三年级/博士:总分=学术论文计分+科研获奖和专利计分+综合素质分
六、 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初步评审等工作,裁决学生对初评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应遵循平等、回避、公正和保密原则。
2、本人在申报截止日前递交申请,同时交验发表论文等所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带有发表页码的论文全文,并填写成果计分汇总表。
3、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初步审核评定,并将综合评定明细情况在学院进行公示,确定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
4、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
5、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等综合业绩和研究生答辩情况,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等额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与学校最新颁布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一致时,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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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