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指标的计算依据
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的规定,按2017年学院年终考核时所确定的业绩作为计算依据;招生标准工作量的折算,依《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岗位业绩考核与津贴分配实施办法》(2012)的规定。
科研经费:依计财处提供的2017年度进院的,且纳入了学院考核了的经费,以年终考核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内的分配数为准。
进校科研经费每10万元折算为25个标准量。
高水平论文:以学校科研部公布的2015年度ESI、EI论文数为准。
高水平论文标准工作量的折算,按1篇ESI论文折合为50个标准工作量,3篇EI论文扣合50个标准工作量的标准,计入论文第一作者(我院老师)的业绩。
国家发明专利:按学校2017年考核时所确定的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折合成50个标准工作量,计入专利第一申请人的业绩。
专著:按学校认定著作(教材),按10万字25个标准工作量计算。
成果奖励:按年度考核时统计的成果奖励。按规定,社会奖励降低一档;单位署名第二按50%计,第三按20%计,第三以后不计工作量。
标准工作量折算标准:省部级一等500个标准工作量;二等300个标准工作量;三等200个标准工作量。计入第一成果人(我院老师)业绩。
二、计算办法
按照基本指标和奖励指标相结合的原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计算办法如下:
1、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的院内指导教师,每人分配1个基本招生指标;
2、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导师,在其业绩指标外每人增加1个招生指标;
3、余下的指标,按科研产出业绩(含进校科研经费)计算分配。
三、指标调节原则
1、严格执行学校的强制性规定,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
2、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培养,依2015年补充规定:教授、副教授年招生指标限3人以内,讲师每人每年限招1人;所有硕士生导师确保1个招生名额。
3、多出的招生指标调节的原则顺序是:限在学院范围内调节,顺序依次是团队、教授(按级)、副教授、讲师,限制调给外单位挂靠导师;在同一序列,有国家级在研项目的优先,对于学校认定的高被引用论文根据需要予以适当奖励。
4、团队和经过双向选择后多出的招生指标,由学院负责统一调节安排。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7日